交易通告
關于異常交易戶口公司的立場定義和處理方法
發表於2012-05-23(一)立場
過去本公司不斷致力於為客戶在市場增取利潤。但是最近湧現一些異常交易的戶口,本公司在此重申,此類別客戶並非本公司的服務對象。原因有以下幾點:
1.異常交易戶口往往在1-2分鐘內進行開倉平倉活動,根據過去數十年在業內的經驗,超短線交易最終對客戶並沒有任何的得益。因為頻繁的交易令客戶支付高昂的交易傭金,在短速的交易時間內,客戶是難以賺取較大的利潤。反之,更常見的是客戶投訴為何帳戶產生這麼巨大的交易量而須要支付巨額手續費。
2.本公司是香港金銀業貿易場其中一間的資深行員,關係密切,貿易場不時向我們提供交易建議、營運指引等。特別需要小心提防異常交易的活動,此等行為有機會觸犯“防止洗黑錢”條例,很有可能會受到客戶的質詢及投訴,因此會引以為鑒,嚴謹執行金銀業貿易場的指引。
3.此等異常交易情況往往集中在同一時間,以數十至上百個戶口同時進行大批量的超短線交易,佔用了電子交易平臺大部份的網絡資源,影響交易系統的穩定性及效率,很大程度地影響了正常客戶的投資環境。為保障大部分客戶的利益情況下,本公司絕不能接受異常交易行為繼續發生。
(二)定義
1.客戶直接或間接使用任何非本公司發佈的電腦外掛軟件或損害性的工具。
2.客戶使用同一帳戶並同時利用多臺電腦終端機進行交易行為,意圖以“ 密集式交易 ”手段令市場造成巨大成交額的誤導資訊。
3.其中60%或以上的交易皆少於2分鐘內完成的。
4.交易數量變異甚大,如瞬間由0.1至0.5手轉變為5至10手交易。
** 以上4項並不代表全部異常交易的定義,公司會不定期調整相關的規則。
(三)處理
1.異常交易客戶---如經過本公司電子交易系統初步判定有異常交易的帳戶,將會凍結該交易帳戶的交易和資金進出,進行為期1-2個月的調查。調查後,如果確認存在異常交易的情況,客戶需要在14天內辦理銷戶申請,完成手續後公司將會發還該帳戶的剩餘金額(不包括由異常交易所產生的任何利潤)。
2.引薦異常客戶的加盟商---如果經過系統初步判定加盟商旗下有異常交易的情況,該客戶所產生的服務費(包括上線介紹人)將凍結發放直至調查完成。調查如果確實有相關情況,該異常戶口所產生的服務費將不予發放,並保留追究過往曾經發放的服務費。情況嚴重者,將直接取消代理資格。
** 公司會不定期調整相關的處理規則。